由於第三章中「自由至上主義」將個人自由擴大到市場自由的範疇裡,因此接下來作者透過募兵制與代理孕母的案例讓我們來思考:自由市場公不公平?有沒有什麼東西是金錢無法買?或是不應該用錢買的(頁89)?以及人在自由市場中所做的選擇到底有多自由?有沒有一些美德或更高規範是市場沒辦法賦予價值的(頁115)?
從募兵制的案例看來,反對的理由有二:(一)對選擇有限的人來說,自由市場並非全然自由(頁95),因為每個人並不具備均等的選擇機會;(二)當兵是公民義務,以公民品德和共善的名義,不應該在市場出售(頁98-99)。但要回答本章的問題,還是得回頭來思考的是:我們是怎樣的國家?我們期待怎樣的社會?我們期待孩子活在怎樣的世界?相同地,在「嬰兒M」案中,反對意見也認為什麼是真的自願?以及代理孕母有辱人格這兩個觀點有待我們更深入思考。在此,作者讓我們將「義務」與「人性」作為一種考量,是企圖將我們的思考從「完全市場思維」拉出來,讓我們對於正義的判斷能夠有別種思考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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