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分享書籍:《罪行》/費迪南‧馮‧席拉赫 著
★6~11篇之思考焦點:
【6夏令】
★這是一則相當豐富又懸疑的故事了吧!最終,作者還是沒有說出誰是兇手,你覺得呢?整個故事的關鍵在於「夏令時間」(115頁)的制度。他讓派西‧伯翰的犯罪證據喪失,但是,他就不可能是兇手了嗎?在這個故事裡,我們很清楚地知道:法律看的是證據,根據的從來不是事實。因此,在事實與證據之間就成為一個司法的遊戲空間。但人心呢?人心的遊戲空間在哪裡呢?
★故事主人翁阿巴斯、史蒂芬妮、派西‧伯翰和其他人組成了一個緊密相連的關係網絡,您可以試著為他們之間的關係定位嗎?在這樣的關係中所揭示的是怎樣的人性需求呢?
【7正當防衛】
★那個男人,沒有身份的男人,沒有標籤的男人,不說話的男人,手法專業的男人,那個男人是誰?我想看完這個故事,我們都會深深疑惑著這個問題。但我們終究不知道那個男人是誰!可是,我們卻知道藍茲別格和貝克是誰,他們的前科,他們的惡形惡狀,還有他們莫名其妙的死了。在兩造的對比中,我們可以來檢視我們對人的刻板印象,有時候,刻板印象會讓我們誤判,或許這也就是那個男人沒有標籤的緣故了!?
★這個故事,作者讓我們重新思考「正當防衛」與「過度防衛」,以及「證據」與「直覺」在法律之前的拉扯。如果台灣是個法治國家,那麼我們都必須更謹慎釐清自己內心對於這一件正當防衛謀殺案的給個細節,我們究竟是不是個重視法治的人呢?
【8綠色】
★菲力普沒有犯罪,但為什麼人們可以因為懷疑而拘禁他呢?只因為他異常的行為?我們常常都以為自己是正常人,面對不正常的人事物,我們很自然地劃開了界線,以求自我保全。這樣的機制對這個世界有什麼影響嗎?而那個所謂的不正常的人的家人卻無法如此割離關係,而他們該如何面對呢?
★故事最後的解謎有點「達文西密碼」的味道,在西方,這種聖經預言或聖經密碼的故事廣泛流傳在民間,當它與法律相抵觸時,當它與科學(或心理學)相抵觸時,它只能隱沒在地下進行了。為什麼菲力普會在人和動物身上看到數字(151頁),但自己卻是「綠色」(155頁)呢?
【9拔刺的男孩】
★這是一個有趣的故事,沒有任何動物被殺害,只有無數的人被圖釘小小戳了一下。費德麥亞殺的是導致他精神出狀況的博物館裡的「拔刺的男孩」雕塑。他是受害者?還是加害者呢?
★作者在這個故事的書寫中,深刻地描繪了費德麥亞與其環境的微妙變換關係,值得我們再三思索。我們每個人都是「環境人」,都是「社會性存在」,我們絕對不會是遺世孤立地活著,因此,我們或許有必要重新慎思自我與環境的所有關係細節。
【10愛情】
★愛情的形式有許多,但是否包含愛對方愛到把對方吃掉呢?如果不行,我們是基於哪些理由呢?費納醫生可以因為愛而殺害他的妻子而深受同情,但派崔克的故事中,有什麼不一樣的基礎點?想想這兩個故事,或許我們可以發現在愛情與性命之間的其他重要元素!
【11衣索比亞人】
★根據維基百科罪刑法定主義是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這句說分別是指罪的法定和刑的法定,罪的法定是指只有當一人之行為符合刑法明文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才能將該之視為犯罪;刑之法定是指當行為人被認定犯罪,亦必須依照刑法的規定將之處罰,在刑種、刑期、量刑等方面都不能超過刑法的明文規定。罪之法定和刑之法定是正確理解罪刑法定原則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罪之法定是刑之法定的基本前提,而刑之法定是罪之法定的必然結果。此外,不定期刑乃現代刑罰個別化、最適化的產物,認為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法,犯人之先天條件及後天成長環境等差異性極大,因此犯人的定罪量刑應個別化,刑法在規定刑罰時,只訂出一個量刑的範圍,容許審刑者斟酌個案的差異,彈性的量刑,此稱之相對不定期刑。從這個說法,我們可知現代刑法在法律之外還顧慮著人情,但當司法體系僵化成為迫害人性的機器時,我們回頭要探討的是依法行事?還是尊重人性價值呢?
★一個人會因為別人怎麼看待而變成那樣子的人,這是心理學上有名的比馬龍效應(Pygmalion Effect)。「她說,在他們的語言中沒有過去。(189頁)」米夏卡因阿亞娜而溫柔沈靜起來。是什麼讓衣索比亞的米夏卡和德國的米夏卡有這樣大的差異?人有本質嗎?本質不會變嗎?江山易改本性真的難移嗎?在米夏卡的故事裡,我們看見「教育」的光輝!